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2-19
实施时间: 2019-2-19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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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我厅在原有的新疆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开发的“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于2月18日正式启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新财会〔2019〕8号)精神,我们将对全区会计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为了确保“服务平台”正常运行,有序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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