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结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6-9
实施时间: 2017-6-9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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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根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4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在对事务所进行综合评级的基础上、通过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随机选取51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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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政处罚情况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