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6年12月31日前暂停自朝鲜进口煤炭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6-12-9
实施时间: 2016-12-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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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对于公告执行之日前已发运、已运抵我口岸的货物,可予以放行。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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