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农村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财农[2014]3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2-28
实施时间: 2014-2-28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0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扶贫开发办:
  为加强市本级农村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广州市本级农村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广州市本级农村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本级农村扶贫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