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公布《2015年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78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4-11-2
实施时间: 2014-11-2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保护资源和环境,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加强稀有金属出口管理,根据《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白银出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2015年钨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
  (一)生产企业。
  1.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2015年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申报企业审核意见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