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收购立菲技术公司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4-1-14
实施时间: 2014-1-14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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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收到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收购立菲技术公司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13年7月3日,商务部收到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收购立菲技术公司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商务部认为该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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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就其收购立菲技术公司交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交的救济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