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公告
发文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4-7
实施时间: 2013-4-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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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以下简称《范围》)的规定,现就新疆特色农产品对照适用《范围》的有关事项细化如下(以下序数对应《范围》中的序数):
  一、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5.食用豆类初加工。
  《范围》规定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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