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兼职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12]3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5-21
实施时间: 2012-5-21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9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和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安排,我会拟于7月至8月期间开展执业质量实地检查工作。为满足检查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有高度责任感、业务精湛、职业道德优良、人员相对稳定的检查人员队伍,保证检查工作质量,我会拟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兼职检查人员库,从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为做好兼职检查人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担任兼职检查人员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担任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