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发[2010]5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2
实施时间: 2010-4-22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67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开采、利用地下热水征收资源税问题
  目前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天然温泉浴场,按照川地税函发〔1997〕370号文对矿泉水的解释(矿泉水是含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物质元素的一种水气矿产,可供饮用或医用等,此外,水气矿产还包括地下水、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等。矿泉水等水气矿产属“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开采利用地下热水按照每吨定额征收资源税3元。
  二、关于利用废矿产品征收资源税问题
  一些单位在采矿过程中伴随产生的废弃矿产品,如煤矸石、页岩等,以有偿或无偿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着有偿使用国有资源的原则,按规定应征收资源税。 

修正: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辽宁省膨润 2024/2/1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 内政发[2019]14 2019/10/1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建筑用砂资 舟地税发[2005] 2005/6/13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湘财税[2021]15 2021/9/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川府发[2017]67 2018/1/9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征建筑用石资源税的通知 湖地税政[2004] 2004/9/29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 2020/9/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三峡工程开采砂石料适用资源税税额 鄂地税函[2005] 2005/4/13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 2025/8/13
辽宁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优化辽宁省膨润 20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