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宜春经济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11]45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30
实施时间: 2011-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70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宜春市人民政府:
  贵府《关于转报宜春经济开发区请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土地等级范围的函》(宜府文〔2011〕3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从2011年7月1日起,对宜春经济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由原定的四级,调整为三级。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函》规定,经济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同时相应由2元/平方米·年调整为4元/平方米·年。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郴州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2/10/1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调整全省城镇土地 闽财税[2006]13 2006/1/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成都东部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 成府函[2022]16 2023/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区车船使用税 新政办发[2005] 2006/1/1
哈尔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我市 2018/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汝城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5] 2005/10/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邵阳市市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 湘地税函[2005] 2006/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祁东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4] 2005/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津市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3] 2003/7/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宁远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1] 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