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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发布第三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11]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4-8
实施时间: 2011-4-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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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宣传部,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委宣传部转发财政国家税务总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的通知》(苏财税[2009]35号)的规定,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对省属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名单进行了认定,现予发布。名单所列单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江苏省第三批省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1.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 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3. 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4. 响水县广电信息有限公司
  5. 江苏宜和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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