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办公通讯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一[2003]18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22
实施时间: 2003-9-22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9095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4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企业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从2003年度起按确定的计税工资人数在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内按实予以税前扣除。以前文件与本文规定
  标准不符的,以本文为准。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2003年9月22日印发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漫步雨后   2013年6月20日
好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09] 2009/3/13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 舟地税函[2004] 2003/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实 内国税所字[200 2000/1/14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 苏财税[2023]14 2023/5/31
关于201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7/5/27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 苏财税[2010]22 2010/8/18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四平 吉财公告[2020] 2020/4/20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公益 厦财税[2021]4号 2021/9/23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闽国资分配[200 2004/12/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 粤国税函[2005] 200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