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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建立黑河市爱辉区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网络终端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财会[2011]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4-25
实施时间: 2011-4-25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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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黑河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理顺爱辉区县级会计管理职能建立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网络终端的请示》(黑市财发〔2011〕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黑河市爱辉区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网络终端,请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所属行政区相关会计人员信息档案交接、划转工作。
  此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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