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1]4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3-1
实施时间: 2011-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0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商国家税务总局,现就企业纳税环节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禁止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生产或服务单位向初始用户收取培训费、证书费、换证费等相关收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供货单位向初始用户提供必要的设备使用培训,所需费用应由供货单位承担,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二、取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网点建设费。为支持新疆企业发展,取消新疆地区技术服务单位向用户收取的网点建设费。
  三、规范税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收费。各级税务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利用税务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需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收取费用,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我委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财综函[2011]14号)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提供电子纳税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服务费、认证费和维护费进行清理和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清理规范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我委。
  四、严禁企业纳税环节违规收费行为。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要与用户签署服务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服务内容,否则不得收取费用;未经企业要求上门提供具体技术维护服务的,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供货和技术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用户强行推销、搭售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否则以乱收费查处。
  五、从严核定税务发票工本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核定的税务发票使用和成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按照补偿成本原则,从严核定税务发票工本费,切实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六、上述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华艺术宫等特展项目收费有 沪发改价费[201 2012/9/18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 津国税征[2002] 2002/11/22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实行 琼协监[2008]49 2008/4/2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村无线数字电视有关收费问 赣发改收费字[2 2012/7/25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 津发改价费[201 2011/3/22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黑龙江省民政 黑价明传[2015] 2015/6/30
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 发改办经体[201 2017/8/15
福建省注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转发《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 闽评协[2011]41 2011/10/14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涉税技术服务单位部分收费项目 甬国税函[2009] 2009/7/1
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问题的通知 财综字[2000]27 20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