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劳动报酬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人社发[2011]1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2-28
实施时间: 2011-3-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49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1]15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3月1日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47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元/小时。
  二、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5元/小时。
  三、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须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同意。
  四、本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离岗退养人员离岗退养费、待岗人员待岗生活费最低保障线调整为1040元/月。
  五、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所在地区2011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六、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情况的执法监察,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加班工资支付规定和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 湘人社规[2024] 2024/9/1
关于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 人社厅函[2011] 2011/11/28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3] 2023/1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浙政发[2010]11 2010/4/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浙政发[2021]22 2021/8/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5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和基 京房公积金发[2 2015/7/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川府发[2015]32 2015/7/1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舟政发[2026]1号 2026/3/1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丽政发[2015]80 2015/12/4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 苏人社发[2011] 20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