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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2-25
实施时间: 2011-2-25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8812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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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经请示财政部,信息采集时间延长至三月底;
  二、为方便省直广大会计人员,在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南)增设一个信息采集点,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对个人采集,礼拜六、礼拜天对集体预约采集,联系电话:60137328、65750257;
  三、会计办事大厅(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南)只对个人信息采集,礼拜六、礼拜天不休息;
  四、集体信息采集的,请单位验收原始证件后,出具证明信,只带二代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网上打印出的信息采集表即可信息采集。
  特此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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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xcf1224   2011年3月5日
真倒,谁有时间回去采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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