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与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资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高企认办[2011]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2-15
实施时间: 2011-2-1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61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今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与认定工作,大力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会协[2008]8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与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资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本市注册的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税务师事务所;
  (二)2010年度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其中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税务师人数比例不低于20%;
  (三)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提交材料
  (一)2010年度已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只须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与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表》一份;
  (二)新申报资质的中介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与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在职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其它事项
  截止日期:2011年3月1日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市政府北大院四号楼704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  潘美君  张永彤
  电话:56128318  87183236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与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表
  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与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 赣国税函[2009] 2009/5/11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 苏高企协办[202 2023/3/25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高新技术等四类企 津地税企所[201 2010/3/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二○○五年 深国税办转字[2 2006/7/25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的通知 2013/12/4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 粤科高字[2010] 2010/2/21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冀高认办[2020] 2020/4/16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08年工资总额专项审计工作报 2009/6/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粤科函高字[202 2024/2/8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2015]第8号--高新 北京注册会计师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