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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会[2011]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1-27
实施时间: 2011-1-27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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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年报的审计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为了解我市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请2010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填列《执行会计准则企业有关财务指标情况汇总表》、《2010年执行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利润影响情况汇总表》,《2010年开始执行会计准则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并于2011年4月31日前以电子表格及书面形式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执行中存在问题也请一并反馈。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402室 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5398193 联系人:王淑霞
  E-mail:wangshuxia@x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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