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教育费附加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11]1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31
实施时间: 2011-2-1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61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省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1]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我省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的政策自2011年2月1日(所属期)起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对民航企业和旅游企业减免部 冀财综[2004]9号 2004/2/5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教育 沪财教[2011]10 2011/1/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 2025/3/6
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2023年 沈财非[2023]18 2023/1/1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持续推进行政事 辽财非[2016]26 2016/5/18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政府性基金清单 2022/7/29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 鲁政办字[2017] 2017/6/1
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 财政部国家发展 2022/1/1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地方教育 苏财规[2012]17 2012/5/22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教育 闽财税[2002]7号 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