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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2009年长春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11]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6
实施时间: 2011-1-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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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09年长春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建〔20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与棚户区改造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实数据,落实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2009年长春市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一年一月六日

相关附件:
2009年长春市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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