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补充下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10]17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0-25
实施时间: 2010-10-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2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武汉市、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9]122号)的规定,经审核你们上报的《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申请所得税优惠信息表》和相关资料,现对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企业名单(附后)予以补充下发,请你们对上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同时,要重点审核上述企业从事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是否分开核算、产品所含目录所列资源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附件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名单

相关附件:
湖北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 粤国税函[2009] 2009/6/9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海岛实业有限公司等资源综合利用 琼国税发[2003] 2003/8/1
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 工信厅联节函[2 2022/9/8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湘经环资[2006] 2008/7/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顺新[厦门]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 厦国税函[2010] 2010/2/20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 川经[2007]56号 2007/1/31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 湘经贸资源[200 2002/1/28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经信节[2013] 2013/5/17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经环资[2015] 2015/5/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 粤国税函[2007] 20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