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劳动报酬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10]4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9-7
实施时间: 2010-9-7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50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及我区当前社会经济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发文之月起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
  第一类 标准为820元/月,执行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元/小时。
  第二类 标准为710元/月,执行地区为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5元/小时
  第三类 标准为635元/月,执行地区为各县级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
  第四类 标准为565元/月,执行地区为各县、自治县。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4.5元/小时。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21]69 2021/12/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府发[2002]58 2002/7/1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 厦人社[2013]19 2013/8/1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宁政规发[2025] 2025/10/1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 津人社局发[201 2014/4/1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青政[2025]11号 2025/5/1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甘政发[2014]39 2014/4/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豫政[2014]56号 2014/7/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桂政发[2012]2号 2012/1/1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0年最低工 京人社劳发[201 20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