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10]21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9-9
实施时间: 2010-9-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8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请示》(榕国税发〔2010〕51号)收悉。鉴于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第八条规定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口的货物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
  此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退税 苏国税函[2010] 2010/8/12
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9号 2022/3/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 沪国税进[2008] 2008/10/9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甘肃敦煌种业西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甘国税函发[200 2008/7/8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政策 沈国税发[2005] 2005/11/1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税政策性退税管理问 京地税营[2000] 2000/5/1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 财驻赣监字[200 2009/10/1
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 粤财法[2013]25 2013/4/10
宁波市市人民银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库办理退税资金 2010/5/5
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 财税[2024]1号 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