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地税三[2001]108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7
实施时间: 2001-12-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47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对于符合减免税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应按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申请审批减免税的规定〉的通知》(甘地税[1997]46号)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未经批准的重点龙头企业,不得自行减免税。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 豫国税发[2006] 2006/9/1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 国税办函[2005] 2005/1/24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企业所得税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 辽宁省国家税务 2011/4/13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享受企业所得 浙地税发[2007] 2006/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2000]59 2000/3/28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 苏地税函[2005] 2005/2/2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怡球金属[太仓]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 苏国税函[2007] 2007/12/27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 苏财税[2005]61 2005/8/25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所得税类[2025年6月热点问题] 2025/8/12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