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铁路运输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共享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预[2002]16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2-12-13
实施时间: 2002-12-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2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铁路运输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共享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2]59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除其汇总缴纳和成员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独享收入外,其他的相关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中央与省共享。中央、省分享比例2002年各50%;2003年分别为60%、40%;2003年度以后的分享比例根据以后调整的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确定。本通知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上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请各地于2002年12月25日之前按本通知规定组织所得税收入调库。
  湖南省财政厅
  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都化工[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 苏国税函[2007] 2007/12/2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 豫国税函[2008] 2008/4/3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属律师事务所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 金市地税政[200 2000/4/1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 内国税所函[200 2003/11/28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山西省国家税务 2014/1/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 云财税[2013]10 2013/12/13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吉国税函[2009] 2009/9/23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企业所得税 琼国税发[2005] 2005/12/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铁路运输延伸及代理服务代收运 浙地税发[2002] 2002/8/7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 晋国税所发[200 20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