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登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6]47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1
实施时间: 2006-9-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7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7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决不能用换证工作来谋取部门利益,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要按照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关于向纳税人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具体标准,省局按照《通知》规定在向省物价局报批后下发各地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九月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税务登记证等工本费收费标准 京发改[2010]18 2010/1/19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 黑地税发[2007] 2007/4/13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辽国税发[2006] 2006/5/29
关于下发税务登记证件样本的函 国税函[2006]38 2006/4/24
关于将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手册工本费等收费转为经营服务 发改价格[2003] 2003/5/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收费票据工本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价费[2001]15 2001/7/1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冀国税发[2006] 2006/9/29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宁夏 宁价费发[2008] 2009/1/1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 粤价函[2006]68 200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