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联[2007]1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4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建筑业应税所得率暂定为5%-20%,其他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一律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二、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在本通知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范围内联合确定本地区的具体应税所得率,并分别报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备案。
    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黑地税函[2005]156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黑地税发[2007]13号)中规定的应税所得率同时停止执行。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鼓励支持国有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冀地税发[2003] 2003/5/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所得税核定 2016/3/29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核定征收 穗国税发[2010] 2010/1/1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 2017/3/28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 青国税发[2008] 2008/6/27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核定征收居民企业所得税 穗国税发[2011] 2011/1/13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大连市地方税务 201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 桂地税发[2006] 2006/6/6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 2014/8/14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 200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