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华悦会计师行有限公司来广东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财会[2010]4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6-25
实施时间: 2010-6-2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6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华悦会计师行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来广东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94)财会协字第81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财会[2003]33号)及《财政部关于延长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财会[2008]12号),现批准你公司来广东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粤财会)字外所临证第012号[2010]《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五年(从作出批准临时执业之日起计算)。
  附件:(粤财会)字外所临证第012号[2010]《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只发主送单位)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台湾国富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 沪财会[2019]53 2019/12/27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深财会[2024]55 2024/5/13
关于同意第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 财会函[2011]6号 2011/1/9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台湾信德永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 浙财会[2025]45 2025/10/23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 粤财穗函[2023] 2023/12/7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胡官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 闽财委审[榕][2 2025/6/17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胡官陈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 闽财委审厦[202 2023/11/27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同意翔之龙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 闽财委审[榕][2 2025/7/24
关于同意潘麦尹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 财会函[2011]3号 2011/1/7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香港何祐康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 沪财会[2015]20 201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