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10]18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27
实施时间: 2010-5-27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4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省局机关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现将总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10]181号)文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各地在组织开展相关具体项目的采购时,应切实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确保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规定的落实。在文件的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财务管理处进行反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期发布的调整后的第五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省局FTP://财务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目录下载。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10]18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桂财采[2022]31 2022/6/29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浙财采监[2011] 2012/1/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 沪财发[2023]10 2023/10/1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 2024/7/18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金财工程一体化政府采购业务处 浙财采监[2012] 2012/6/15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琼财采[2023]98 2023/1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 桂财采[2014]17 2014/8/27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 浙财采监[2010] 2011/1/1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赣财购[2011]3号 2011/3/3
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 沪财库[2010]20 20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