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变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0]29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4-20
实施时间: 2010-4-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4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佛山市物价局:
  《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问题的请示》(佛价[2010]43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居民变更(包括地址变更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可交回未损坏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按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即每证20元;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已损坏或者丢失的,按丢失补领、损坏招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即每证40元。
  广东省物价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 沪财预[2008]45 2008/6/12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五点一线”沿海 辽价发[2009]34 2009/4/10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行政 津价费[2008]22 2008/8/25
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 2011/4/1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 鲁价费发[2011] 2011/4/8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大港油田中心区第三小学收费问题的批复 津价费[2005]40 2005/12/5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医学博士外语考试收费 沪财预[2006]71 2006/9/14
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7] 2017/5/1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入伙变更告知 0001/1/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0]14 20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