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务法规 >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库[2010]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22
实施时间: 2010-1-2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9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库[2009]3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银行账户年检制度,是加强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实现对单位银行账户长效管理的一项必要措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及年检工作将直接影响财政资金的正常下达,各省级预算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2009年度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省级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截至2009年12月31日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含所属非法人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内备案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有不一致请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账户审批及备案手续),核对无误后,通过系统打印《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表》(附件),加盖公章后提交省财政厅(国库处)。
  三、请各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抓紧布置相关工作,除做好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年检上报工作外,还要及时指导、督促并落实好所下属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年检上报工作,确保本部门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国库处)反映。联系电话:020-83170689(业务咨询),020-83170392(技术支持)。
  附件: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
附件: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粤财库[2008]32 2008/7/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 2025/5/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部分办公设 桂财采[2015]18 2015/3/31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2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 湘财统[2002]2号 2002/3/7
哈尔滨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哈尔滨市审计 哈财库[2018]2号 2018/1/1
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 财办库[2024]26 2024/12/17
财政部驻陕西专员办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情 财驻陕监[2008] 2008/7/16
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财会[2009]13号 2009/11/20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 温政办[2015]29 2015/5/15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 浙财资产[2011] 201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