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启用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4]30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8
实施时间: 2004-11-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6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印制〈国内航空行李运输保险凭证〉的申请》(黔太保产[2004]270号)收悉。为满足你公司保险业务开展的需发,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自2004年11月6日起,启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国内航空行李运输保险凭证(代发票)》(以下简称《航空行李保险凭证》)。该票据适用于航空旅客托运行李时的承保业务。
  二、《航空行李保险凭证》一式两联,左联为存根联,右联为发标联,规格为200mm×85mm。发票联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并使用80克防水印纸印制。其发票代码为:252000438002(发票票样附后)。
  三、《航空行李保险凭证》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及各中心支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印制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印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应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发票,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票样(略)
  二〇〇四十一月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发票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 辽国税函[1999] 1999/2/3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原木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发[2004] 2004/7/2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冠名发票和规范代开发票申请资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3/8/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 桂地税发[2012] 2012/1/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发票 吉地税发[2002] 2002/12/5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税窗口代开发票的补充通知 厦地税征[2000] 2000/10/3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津地税稽[2009] 2009/8/2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4/1/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 津地税征[2003] 2003/12/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关于8月份推行“营改增”后发 20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