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8]47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7
实施时间: 2008-5-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53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所持县(市、区)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程序及后续管理工作,按照《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拆迁安置补偿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 桂地税发[2006] 2006/2/6
广西财政厅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桂财税[2011]40 2011/7/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不征营业税的通 赣地税函[2004] 2005/7/2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输电线工程计税营业额中允许扣除的 皖地税函[2006] 2006/10/2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财税[2011]10 2011/1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 京国税函[2006] 2006/10/20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鲁地税函[2001] 2001/3/1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6] 2006/12/23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9] 2009/8/3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 深地税发[2006] 200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