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4]34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23
实施时间: 2004-1-1
失效时间: 2011-4-1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40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各地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反映出在房地产建设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营业税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开发的房产用于本企业自用的征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开发的房产用于本企业自用的,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包括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征税问题。
  房开企业根据政府城市规划,对规划改造区域的原有建筑物进行拆迁。被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包括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暂不征收营业税。
  三、房开企业购置商品房安置被拆迁人的征税问题。
  根据城市改造规划和搬迁需要,房开企业在异地购置商品房用于安置被拆迁人。对此类安置用房,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二十条和《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征收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函[2003]261号)第一条的规定征收营业税,即以安置原面积部分(同类房屋的成本价)和超过安置原面积部分(实际售房价)的价款减去购置该商品房的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四、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凡在此之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此前因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不退,未征的税款不再补征。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修正:

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征收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的规定,本文件作废。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2013/11/22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干税收政 青国税函[2002] 2002/11/13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 内税函[2023]22 2023/7/28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 甬地税二[2003] 2003/1/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转《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 云地税二字[200 2006/8/1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公布城市房地产转 成房发[2007]10 2007/3/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工作的通知 计价费[1996]31 1996/3/26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鲁地税函[2001] 2001/3/14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 苏州地税函[201 2013/4/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部分险 国税函[2003]77 200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