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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几个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法[2004]52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6
实施时间: 2004-3-6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阅读人次: 2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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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征管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规范地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现将省人民检察院、省地方税务局等单位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浙检会(侦监)[2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涉嫌偷税犯罪的案件均应认真填妥《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涉嫌偷税犯罪案件移送表》及时报送市局法规处,经市局案审委审理后,由市局统一向市公安局移送。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略)
     2、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涉嫌偷税犯罪案件移送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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