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地税发[2006]79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6
实施时间: 2006-8-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衢州
阅读人次: 48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局直属分局、衢江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加强房屋权属转移环节的税收征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对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有关“赠与”行为的税务认定,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赠与是指以下行为: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对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利用各种方式偷逃国家税款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 苏地税发[2006] 2006/12/6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地 青财源[2010]2号 2010/4/1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 哈政办发[2013] 2013/11/26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财 吉财税[2010]93 2010/12/2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等 皖国税发[2007] 2007/7/9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 市政办发[2013] 2013/4/8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苏地税发[2006] 2006/1/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京财税[1999]12 1999/8/1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 2017/8/7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津地税所[2008]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