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地税发[2007]167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19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阅读人次: 41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衢江税务分局、稽查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完善核定征税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浙地税发[2007]8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各行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调整为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
制造业 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
交通运输业 7
建筑业 8
饮食业 8
娱乐业 15
其他行业 10
  二、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鲁国税发[2007] 2007/1/1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2017/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企业所得税应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1/1/1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社会中介机构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丽地税政[2005] 2005/1/1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 绍市国税所[200 2005/4/6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 皖国税发[2002] 2003/1/1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 2020/3/30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琼国税发[2007] 2007/11/3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税所得率等若 津地税所[2004] 2005/1/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7]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