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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向直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0]12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2
实施时间: 2000-3-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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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关于向所属二级单位提取1999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要求对其所属二级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准予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授权,经审核,同意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向直属企业提取管理费976万元(名单附后),准予税前扣除。
  附件: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提取1999年度管理费扣除分摊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分摊额 征管税务机关
  1  中国一冶一公司     89.43 武汉市国税局
  2  中国一冶二公司     91.21 武汉市国税局
  3  中国一冶三公司     87.86 武汉市国税局
  4  中国一冶四公司     79.97 武汉市国税局
  5  中国一冶工安公司    110.66 武汉市国税局
  6  中国一冶机装公司    83.20 武汉市国税局
  7  中国一冶电装公司    99.00 武汉市国税局
  8  中国一冶工业炉公司   48.65 武汉市国税局
  9  中国一冶基础公司    32.34 武汉市国税局
  10  中国一冶动力公司    35.79 武汉市国税局
  11  中国一冶建企公司    28.38 武汉市国税局
  12  中国一冶水泥厂     24.33 武汉市国税局
  13  中国一冶机械制安公司  16.83 武汉市国税局
  14  中国一冶实业发展公司   3.50 武汉市国税局
  15  中国一冶技术开发公司   4.62 武汉市国税局
  16  中国一冶工贸公司     1.83 武汉市国税局
  17  中国一冶深圳公司    91.39 深圳市地税局
  18  中国一冶海南公司     4.67 海南省国税局
  19  中国一冶厦门公司    10.16 厦门市国税局
  20  中国一冶福建公司     9.41 福建省国税局
  21  中国一冶上海公司    18.36 上海市国税局
  22  中国一冶天津公司     4.41 天津市国税局
  合   计           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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