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学后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1]14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20
实施时间: 2001-8-20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44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主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为了切实支持教育事业,促进我省中小学后勤工作社会化进程,经研究,现对中小学后勤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性的食堂、公寓、浴池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洗浴服务获得的收入,从2001年7月1日起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暂免征收营业税;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洗浴服务获得的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二、面向师生同时又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应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三、对学校出租房屋行为的税收,各地要加强征管,继续征收。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 浙地税一[2000] 2000/1/1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财政部 辽财税[2010]11 2011/1/14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有关税收政 黔地税函[2002] 2002/10/2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 浙国税流[2000] 2000/1/1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沈国税流[2000] 2000/3/2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 沪税发[2001]4号 2001/4/10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认真做好外商投资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 2010/4/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教育 浙人社发[2024] 2024/8/7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深国税发[2002] 2002/11/7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2000]44 2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