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0]12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9
实施时间: 2000-8-9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营业税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60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2000]37号)精神,对我省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免税范围,补充如下:
  一、下岗职工从事社区的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就业咨询服务、清洗服务活动所得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上述免税项目的审核和其他事项按《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函[1999]77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八月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 宁政发[2003]10 2003/12/1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等七单位转发《科技部、财政部 皖科策[2004]54 2004/2/25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冀地税发[2003] 2003/11/28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期间有关 金地税政[2006] 2006/12/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下岗职工 穗国税发[2002] 2002/9/1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辽财预[2007]48 2007/7/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家禽 冀财税[2004]17 2004/3/9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大地税发[2006] 2006/10/1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 2003/12/1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关 青劳社厅发[200 200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