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纳[2010]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2
实施时间: 2010-4-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1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二、三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0]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纳税人提出的纳税服务投诉主要由市局和分局的信访部门受理,纳税人也可通过12366(包括分局投诉热线)、税务网站(包括分局子网站)等渠道向税务机关提出纳税服务投诉。对属于《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属于纳税服务投诉范围的投诉,受理部门应在一个半工作日内转纳税服务部门。
  二、纳税服务部门收到纳税服务投诉后,应填写《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表》,并在一个半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符合《办法》规定的纳税服务投诉,审查受理后告知投诉人,对不予受理的实名投诉,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填写《纳税服务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后书面反馈投诉人。
  三、纳税服务部门调查、处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应本着注重调解、化解争议的原则进行,应对纳税人投诉的具体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调查过程中应分别听取投诉人、被投诉人的意见,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调取有关证据,必要时可实地核查。调查过程中发生《办法》二十七条规定情况的,应终止调查。
  四、纳税服务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纳税人投诉的事项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实名投诉人:
  (一)投诉事实成立的,予以支持。纳税服务部门应填写《纳税服务投诉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被投诉部门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与被投诉人相应的处理;需要书面告知投诉人的,填写《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告知书》送达投诉人。
  (二)投诉事实不成立的,不予支持,需要书面告知投诉人的,填写《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告知书》送达投诉人。
  五、市局认为分局应当受理投诉而不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责令其受理,并填写《纳税服务投诉责令受理通知书》。纳税人的同一投诉事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分局的,由市局负责受理;投诉已由分局先行受理的,转市局处理。市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应由分局受理的纳税服务投诉。
  分局纳税服务部门收到不属于本单位受理权限的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相关单位处理。
  对于纳入“纳税人呼声”处理的纳税服务投诉,按“纳税人呼声”处理机制办理。
  六、纳税服务投诉应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税务机关收到投诉后,未按期审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的,自收到投诉之日起视为受理。纳税服务投诉情况复杂的,经受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七、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纳税服务投诉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转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八、分局应及时对纳税服务投诉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归纳和分析,每半年向市局(纳税服务处)上报情况报告,上半年情况在7月31日前上报,下半年情况在次年2月15日前上报。为提高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市局将定期对投诉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 桂地税发[2005] 2005/11/2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提升服务效 2012/8/27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 黑税办发[2019] 2019/3/27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12366短信平台受理纳税服务事宜 2010/8/3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 鲁国税发[2005] 2005/11/7
青岛市国家税务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纳税服 青国税发[2013] 2013/3/2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浙国税征[2005] 2005/9/12
关于关心关爱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员 做好纳税缴费服务 税总纳服函[202 2021/12/9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对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 2020/8/1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 京国税发[2007] 200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