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太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的批复
发文文号: 晋财法[2003]2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9
实施时间: 2003-6-9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1035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太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报太原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土地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的函》(并政函[2003]27号)收悉。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同意你市按上报意见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在执行过程中,凡审批表中无特别注明的,各等级界限街道外延临街的单位和个人所属宗地均并入上一等级的范围。调整后的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适用定额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定额调整后增加的收入仍按原级次、原科目入库。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
  此复。
  附件: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审批表(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 苏地税规[2014] 2014/1/1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青海省环境保护税 2018/1/1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 2019/9/1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 苏财税[2020]8号 2020/1/1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 黑地税函[2011] 2011/3/10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吉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2019/9/1
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6号 2015/7/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 冀地税函[2008] 2008/5/13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辆车船使用税适用税 2003/12/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汝城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5] 200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