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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法释[2002]12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02-4-18
实施时间: 2002-4-24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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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4月24日起施行。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高法[2001]45号《关于企业离休人员的养老统筹金能否列入破产财产分配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劳动保险费用”,应当列入破产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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