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分行及所属支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22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23
实施时间: 2005-5-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3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第一支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湛国税发〔2004〕229号)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湛国税发〔2005〕49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分行及所属支行在2004年度税前扣除呆账损失7笔,金额合计人民币110,588,989.00元,美元1,639,051.72元。(详见附表)。
  此复。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分行及所属支行2004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蚌埠铁路分局多种经营管理分处提取 皖国税函[2000] 2000/2/1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 黔财税[2021]34 2021/1/1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湖北省红 2022/6/1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0/18
关于确认江苏省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 2021/11/4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4/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财产损 内地税字[2007] 2007/4/2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粤国税函[2005] 2005/8/22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 京财税[2025]81 2025/5/29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资产损 湖南省国家税务 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