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项检查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2]58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19
实施时间: 2002-9-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3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进一步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02年10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范围凡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性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均纳入本次增值税专项检查的范围。
  二、专项检查内容小规模纳税人在2001年1月至2002年9月期间,是否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增值税税款。
  三、专项检查时间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10月1日—10月31日为纳税人自查时间;
  (二)11月1日—12月31日为税务机关重点检查时间。
  四、专项检查的处理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在自查阶段发现应缴未缴增值税的,须于自查期限内自行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征收分局补缴应缴未缴的增值税。对自查自纠的问题只补税不处罚。
  (二)对在重点检查中被税务机关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将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理。
  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项检查工作,是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犯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和个人在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时,应给予支持与配合。
  六、小规模纳税人应于10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有关自查资料(详细见附件一、附件二),对自查工作如有疑问,可在我市国税机关各办税服务厅索取有关宣传资料,或能过“广州国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和“广州市国税网站http://www.gzntax.gov.cn”查询宣传资料、下载有关表格附件一: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一份企业自留。企业自查后,于2002年10月31日前报送经管国税机关。
  2、本表只填报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纳税情况。
  3、本表所有项目必须完整填报,如果没有发生额的,应填写“0”确认,不得空开不填写。
  4、本表中涉及销售额的项目均按不含税销售额填写。
  5、本表“申报情况”栏填报已申报情况,“自查实际情况”栏填写企业自查核实情况,“自查调整额”栏填报自查中发现漏报、瞒报以及多报的数额,其中:漏报、瞒报额以正数表示,多报额以负数反映。
  6、本表“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7、本表“租金”、“工资总额”、“水电费”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总额填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39 2025/4/9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9/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代开增值 内国税流字[200 2000/2/1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1/4/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及发票开具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3/9/1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印花 国家税务总局天 2019/7/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2009年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 青国税函[2010] 2010/2/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6/5/1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一封信 2019/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增 粤国税函[2005] 200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