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42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22
实施时间: 2005-8-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8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省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省国税系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的精神,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部分地区原有的旧版二手车销售发票(含企业冠名发票)同时停止使用。
  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省局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式样统一印制并下发各地,各级税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发票适用范围发售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票样、收费标准等另文下发。
  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软件将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开发并下发各地,由各地税务机关无偿提供给用户使用。
  四、请各地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用票计划(截止2005年12月底)于8月31日前报省局“广东国税票证管理中心票证一科”邮箱,并做好相关发票的计划调整及旧版二手车销售发票(含企业冠名发票)的清理销毁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 粤国税函[2009] 2009/3/31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国家税 粤工商联字[200 2009/10/1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 2015/10/2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 粤国税函[2013] 2013/6/2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 鄂国税函[2005] 2005/9/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二十批 粤国税函[2011] 2011/2/16
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实施细 2026/4/23
关于对《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和《二手车 2015/9/9
陕西省商务厅等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 陕商函[2022]54 2022/9/30
广东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 粤商务管字[202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