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13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23
实施时间: 2004-3-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3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河源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市金融企业2003年呆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河国税函[2004]1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市分行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河源市源城区源兴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呆账损失人民币22,150,000.00元。
  此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 晋国税发[2006] 2005/9/1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公益 厦门市财政局厦 2018/10/2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粤国税函[2004] 2004/4/27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2024/5/24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账损 津国税所[2003] 2003/9/23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 闽地税发[2009] 2009/1/2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2003 粤国税函[2005] 2005/6/6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民政局关于 2024/12/3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鲁国税所[2000] 2000/11/9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0年度 冀财税[2020]56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