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明电[2004]4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9
实施时间: 2004-9-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2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主管税务机关要按照国税发明电[2004]51号的规定,对辅导期内的新办商贸企业进行培训,辅导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区县级税务机关的信息中心负责将《稽核结果导出工具》软件下载并安装到流转税管理部门。
  区县级流转税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从稽核系统中导出专用发票抵扣联比对结果,同时使用《稽核结果导出工具》软件导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货物运输发票及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比对结果,在导出的当天交办税服务厅和基层主管税务机关。
  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收到比对结果的当天通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取比对结果。
  四、对辅导期内的新办商贸企业“一窗式”比对工作按照国税发明电[2004]51号的规定由征收人员手工比对。
  五、辅导期内的新办商贸企业应按规定在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当月到税务机关进行专用发票认证,应按规定在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和货运发票等抵扣凭证的当月将已录成的清单(磁盘)报税务机关。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贝克五金机械经 粤国税函[2006] 2006/4/3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注销或划转为小规模纳税 豫国税发[2001] 2001/8/2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审查清理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的通 京国税发[2004] 2004/7/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3/6/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 2016/12/6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 云国税发[2010] 2010/3/20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滞后抵扣形成的留抵税额在一般纳税 闽国税函[2003] 2003/1/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2000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京国税发[2001] 2001/3/23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有关 川国税函[2010] 2010/3/2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