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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各地向中国税务报专栏投稿反映“一窗式”管理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3]19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2
实施时间: 2003-8-2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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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各地向中国税务报专栏投稿反映“一窗式”管理情况的通知》(国税办函[2003]2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投稿,每个市地局至少保证l篇稿件。同时,为保证稿件质量,各地所投稿件一律发送到省局(流转税管理处),联系人:佟忠生,联系电话:0451—53611172,传真:045l一53611172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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