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领购和开具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3]2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
实施时间: 2003-12-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发票管理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9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近接部分分局来电询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领购、开具发票时如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事宜,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到税务局“窗口”开票免征税款问题对符合按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次(日)营业收入不足起征点50元,需要开具发票的,按照市地税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津地税流[2002]21号)文件规定,由纳税人到地税征收机关“窗口”开具机打发票,同时免征税款。
  对符合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要到地税征收机关“窗口”开具发票的,仍按照市地税局《关于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对纳税人开具发票有关规定的通知》(津地税发[2002]6号)中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经营行为,在开具发票前,由纳税人填写《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减免税申请单》,各地税分局应严格按照减免税审批程序,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主管领导签字后,可以手工开具发票,减征或免征税款”执行。
  二、关于从事餐饮业购买定额发票享受免税政策问题对符合享受减免税政策的餐饮业纳税人,领购定额发票时,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即由纳税人按现行规定在购领发票时先行完税,然后按月提出退税申请,各地税分局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承 鲁地税征字[199 1995/1/1
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8/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 新政办发[2016] 2016/8/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广东省佛山市供水供电供气发票 粤国税函[2008] 2008/4/14
湖北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鄂财税发[2006] 2006/3/3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2012/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 深地税发[2004] 2004/2/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代 青国税函[2004] 2004/12/30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 2022/7/1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 京国税发[2004] 2004/3/16